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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向非沪籍开放 申请需满足6个条件

时间:2019-08-2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向非沪籍开放 重点解决持证年限较长、学历层次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居住证持证人住房困难问题

  本报讯(记者史博臻)昨天是虹口区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咨询、受理的第一天,这也正式拉开了全市面上推开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帷幕。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推进上海“四位一体”、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深入发展的重要一环。通俗来讲,它是指家庭与政府各按一定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目前,非沪籍与上海户籍居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均采取政府定价,且购房人产权份额应当不少于50%。

  位于曲阳路483弄2号的欧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是虹口区咨询受理点之一。大厅宣传栏醒目位置张贴着申请流程,市民还可以免费领取《申请须知》,进一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许君毅介绍,为了方便市民更好地熟悉政策,已提前把相关资料发放到居委会,并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进行宣传。

  据悉,这项工作从去年10月开始在虹口、松江、金山三个区先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市有关部门对相关政策口径进行优化完善,并在全市面上推开。

  根据2019版《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须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需满足6个条件: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二、在本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三、已婚。四、现工作单位应当在提出申请所在地注册连续满一年,且本人在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但在同一个区内两个以上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满一年的,可以提出申请。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六、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7.2万元、人均财产不高于18万元;两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8.64万元、人均财产不高于21.6万元。

  在受理期内,家庭中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方,可在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本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扩围聚焦常住人口中,在本市创业、稳定就业的人员尤其是各类人才、青年职工,重点解决持证年限较长、学历层次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居住证持证人住房困难问题。此举是在进一步加大供应,保障力度只增不减,保障房源确保供应的基础上扩展,将不影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正常供应。

  房源方面,郊区以辖区为主,充分利用好辖区内配建保障性住房房源;中心城区可申请市统筹大居房源,房源预计主要分布在浦东惠南、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嘉定黄渡和宝山顾村拓展等基地。待房源项目和价格明确后,将适时向社会和申请家庭公布。

  另据了解,全市其它区近期也将陆续发布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公告,符合条件的非沪籍住房困难家庭可至工作单位注册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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